院属各单位、各党支部:
2016年“端午”假期将至,根据冀纪办[2016]17号、冀教纪工委[2016]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狠刹“四风”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重点治理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粽子、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落实主体责任担当
各党支部要积极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做出认真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四风”,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形成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督问责
校、院两级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监督,采取巡查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不收敛、不收手发生“四风”问题的坚决实行“零容忍”,严肃追究问责。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举报电话:8579750、8578753
举报信箱:chengjiandangwei@heb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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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