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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环内发【2018】5号关于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2018年04月10日 12:10 []次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建工作考评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激励公司基层党支部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要落实“围绕中心抓党建”,“聚精会神抓党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以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从严从实进行考核。

第三条  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公司党支部党建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党支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宣传执行党的决议

(二)党支部建设

(三)党员队伍建设

(四)开展党内活动

(五)规章制度建设

(六)工作业绩及成效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党支部考核工作每年年底集中开展一次,主要包括党支部自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实地考核、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述职评议等三个部分。

(一)自评

各基层党支部每年度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自我评价打分,自评结果纳入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

(二)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实地考核

公司组成党建工作考核小组,到各基层党支部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现场查阅党建工作相关资料、组织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考核评价要求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纳入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

(三)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考评

公司每年年底召开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大会,集中开展述职考评,评分结果纳入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

第六条  基层党支部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工作,认真组织相关材料,在考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该基层党支部的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七条  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及主要负责人业绩评定、评优选先、责任追究、干部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任期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公司党委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

第八条  公司党委结合考核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措施和方案。公司党委对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建考核结果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提出反馈意见,指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并责成相关支部制定整改措施。

第五章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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